综合资质 需要的一级建造师人数和原来一样(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但是提出了新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应具有施工总承包 甲级资质 中的 2 项以上 ,并且 2项 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 均 不少于 20 人 。
施工总承包 :由原来的资质需要5个 建造师 (其中公路和水利水电8人、冶金7人、铁路3人),改成了 甲级需要10个一级建造师 , 乙级资质需要5个 建造师 (其中公路和水利水电8人、冶金7人、铁路3人)。
专业承包 : 由原来的资质需要3个 建造师 (其中古建筑2人、公路5人、铁路电务和港口与航道4人、核工程6人),改成了 甲级需要5个一级建造师 , 乙级资质需要3个 建造师 。
根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原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改为由建造师担任。征求意见稿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接下来,有良好业绩的建造师含金量将大涨。
取消职称人员、岗位人员、技术工人 ,理论上申请新的施工资质 无需再配置职称人员 ,为企业进一步减负。
原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改革红利最大 , 改革后的综合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民营特级企业在承接铁路、港航、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业务时,至少在资质问题上 不再有障碍 。
原先的一、二、压缩至甲、乙两级后,各个等级的承接范围和影响力差距更大了。 在改革后的甲级资质可以承接本类别内所有规模的项目,相当于改革前的特级资质 。
甲级资质承接范围扩大后, 其升级标准和办理难度必然也会相应提升 ,以前资质根据三个等级划分,升级所用的人员和工程业绩相对平缓,而将来企业要从乙级资质直接升级至甲级资质,所要面临的挑战会更高。
原二级企业原来的竞争优势不复存在 , 改革后与企业合并为乙级资质 ,市场竞争会十分激烈。
部分专业承包企业直接成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改革红利也很大。如 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将并入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 。
当前,建筑业正处于一个变革的关键时刻,周遭环境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建筑企业的前进方向,竞争大、中标难、利润低,大而不强、专而不精等问题倒逼建企转型。
3、集成设计:鼓励大型设计企业建立数字化协同设计平台,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一体化集成设计。
5、建筑机器人:重点推进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建筑机器人应用,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施工作业。推广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提高工程建设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将10类总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综合资质企业之间竞争变大,原来各类别需取得相应的特级资质,如今只要取得一项综合资质即可承接全部工程。
3、企业主要人员一栏新增“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 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 20 人。”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总的来说,新版资质标准更加注重工程业绩,企业需要有真正的实力,而一建人数要求与原特级相同,对想升级的甲级资质企业来说不算问题,对于原来就拥有一项特级的企业来说还是利好的,只要满足条件即可承接各类工程。
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机电),新增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13类工程企业资信能力都新增了“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的要求,门槛变高。
1、最大的变化:13类工程都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3、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总包甲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其他类别的只能承担施工总承包。
1、与甲级相同,乙级的13类工程都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3、原二、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有些只要求有职称),乙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乙级资质承接的工程范围基本与原二级资质相同,承接范围大大增加,而建造师人数要求与原相同,再加上取消了职称和技工的要求之后,大大降低了门槛。
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分别是: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预拌混凝土、建筑机电、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桥梁、隧道、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装饰、古建筑、公路、铁路电务电气化、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输变电、核工程、通用专业承包。
甲级资质企业资信能力都新增了“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其中起重设备、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装修装饰100万元;桥梁、隧道、港口与航道、输变电、核工程500万元;铁路电务电气化400万元)的要求。
1、最大的变化: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2、原一级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建造师(有些只要求有职称),甲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1、与甲级相同,乙级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2、乙级资质建造师人数均要求3人以上,基本与原相同(古建筑增加1人;公路减少2人;铁路电务和港口与航道减少1人;核工程减少3人)。
3、原二、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有些只要求有职称),乙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1、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此前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有些只要求有职称),不分等级资质也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实行备案制。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拟从事专业作业的企业在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后,即可取得专业作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