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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00元现金红利(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包括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筑路机械。其中,混凝土设备为全球第一品牌,挖掘机、大吨位起重机、旋挖钻机、路面成套设备等主导产品已成为中国第一品牌。

  混凝土机械:包括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拖泵、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站等。混凝土机械主要用于铁路、公路、地铁、水电站、冶金建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行业。

  起重机械:主要包括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起重机械广泛应用于电力、钢铁、桥梁、造船、石化等行业。其中,小型汽车起重机多用于市政工程等散货业务,大型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用于电力、钢铁、造船、石化等行业。

  桩工机械:主要产品为旋挖钻机,用于市政建设、公路桥梁、工业和民用建筑、地下连续墙、水利、防渗护坡等基础施工。

  路面机械:包括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沥青搅拌设备等,主要用于公路、城市道路的路面和飞机场道面等的施工。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为汽车底盘、发动机、钢材、液压泵、主油泵、分动箱、各种液压阀、回转轴承等。公司零部件的供应商相对比较集中,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一次性确定,在零部件采购上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工程机械产品具有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公司部分进口部件的采购周期也较长,同时工程机械行业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因此公司并不完全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产品销售模式主要有直销模式和经销商销售模式两种,直销模式是指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再销售给终端客户。

  近年以来,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持续发展,中国企业全球竞争力持续提升,工程机械行业总体呈现市场份额集中度不断提高且呈加快趋势。从产品来看,混凝土机械市场以三一重工为代表的国产品牌占主导地位,市场份额稳固且继续提升;挖掘机械市场呈现市场份额不断向大企业、国产品牌集中的趋势,具有品牌、规模、技术、服务及渠道优势的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起重机械市场由三大国产品牌主导,三一重工市场份额长期持续提升。

  按会计准则,本年度由于同一控制合并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对合并前季度报告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0年,挖掘机械销售收入375.28亿元,同比增长35.85%,国内市场上连续10年蝉联销量冠军,大、中、小型全系列挖掘机市场份额均大幅提升,挖掘机产量超9万台,居全球第一;混凝土机械实现销售收入270.52亿元,同比增长16.6%,稳居全球第一品牌。起重机械销售收入达194.09亿元,同比增长38.84%,汽车起重机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桩工机械销售收入68.25亿元,同比增长41.9%,稳居中国第一品牌;路面机械销售收入28.04亿元,同比增长30.59%,摊铺机市场份额居全国第一,平地机、压路机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31亿元,同比增长36.25%,销售净利润率为15.85%,较2019年上升0.6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64%,较2019年上升2.48个百分点。

  费用水平大幅下降:期间费用(含销售、管理、研发、财务四项费用)费率为12.80%,较2019年同期大幅下降1.84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费用率较2019年下降1.87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较2019年下降0.51个百分点。

  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公司高度注重经营质量与风险管控,坚持价值销售,保持良好的成交条件与客户资信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事业部的货款逾期率持续下降,新增价值销售逾期率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且持续下降。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33.63亿元,同比增长12.45%,再创历史新高。

  运营效率持续提升:公司加强存货的科学管理、分类管理,存货周转率4.17次/年,较上年加快0.23次/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上年的103天下降至80天。

  灯塔工厂广泛采用视觉识别、工艺仿真、重载机器人等前沿工业技术和数字技术,极大地提升了人机协同效率与生产效率,大幅降低制造成本。

  公司灯塔工厂的建设,突破无人下料等八大核心关键技术,整体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大力推进灯塔工厂改造升级,预计2021年内主要工厂均可建设达产。

  聚焦概念到产品、线索到回款、订单到交付、问题到解决等四大主线,进行流程的标准化、在线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四化建设,实现业务规范化;通过工业软件将标准化的流程固化,实现流程活动和节点的在线化管控,进而实现流程自动化和智能化。通过四化建设,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标准化率、在线、大力推动工业软件运用。

  推动制造、供应链、采购、研发、营销等工业软件运用,公司基于一个集成实现业务软件的互联互通,实现各业务的网络化协同。

  通过物联网、视觉识别、AI等技术实现“现场、现物、现实”,打造安全、整洁、聪明的工厂,逐步实现厂房和园区的智能管理,大幅提高生产运营效率,降低成本;通过能源“水、电、油、气”四表数据的采集与应用,企业建立了一张完备的能源网,实现制造成本到工作中心的精细化管控;生产设备、C端设备实现互联,生产设备作业率提升,保证施工现场服务过程在线、大力推进产品电动化和智能化。

  报告期内,公司已下线款,产品覆盖挖掘机、起重机、搅拌车、自卸车及路面机械;利用无人驾驶、远程遥控、智能操作、大数据分析等智能技术及5G网络,研发多款智能化产品。

  2020年,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海外工程机械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幅度萎缩。公司仍坚定地推进国际化战略,贯彻“以我为主、本土经营、服务先行”的经营策略,国际化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实现国际销售收入141.04亿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公司海外市场销售情况优于行业,市场份额明显提升,挖掘机实现逆市大幅增长。

  1、大部分主要市场销售收入逆市增长,如东南亚大区、三一美国、三一欧洲、非洲各区域均实现较快增长;

  2、挖掘机市场份额提升,海外市场销量突破1万台,同比增速达30%以上,北美、欧洲、印度等主要市场挖掘机份额均大幅提升,东南亚市场集体突破,在部分国家的市场份额已上升至第一;

  4、海外数字化工作进展明显,海外客户云上线,客户可通过APP直接下达服务订单;海外CRM与ERP上线,核心业务实现在线化管理;数字化营销取得较好成绩,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开展线上直播、线上展会、线上订货会、VR参观工厂、线上交流。

  公司将研发投入视为最有效的投资,从政策上鼓励各产品事业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62.59亿元,增长15.60亿元,增长33.20%,占营业收入比例达6.30%,极大地提升了公司产品竞争力。

  2、全面开展数字化设计与数字化仿真技术研究,投入先进的研发工具,推进快速设计、快速验证,研发质量与效率大幅提升,研发周期降低20%以上;

  3、国内外上市产品、客户青睐的爆款产品、欧美主要产品、技术项目、专利数量同比大幅增长,公司产品竞争力与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如由于公司对欧美产品的研发投入,2020年海外微型挖掘机销量增长90%。

  4、截至2020年底,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0278项,授权专利7613项,申请及授权数居国内行业第一。部分代表性新产品主要包括:

  ①超大吨位挖掘机产品:SY870、SY980、SY1250三款挖掘机产品下线吨以下产品全覆盖,性能超越同吨位竞争机型,获得矿山客户的高度认可。

  ②全新一代智能挖掘机产品:将航空电传技术应用到挖掘机,配置业内领先的SANY智能科技(3D技术-直接驱动阀技术(DDV)、双闭环轨迹控制技术(DTC)、动态自动称重技术(DAL)),实现5G远程遥控操作、辅助作业(一键平地/修坡)、动态自带称重、电子围栏,预设模式等功能,作业更智能、精准、高效、安全,燃油效率高,成本更低。

  ③SY75C、135C欧五排放挖掘机:小挖王牌机型,瞄准欧洲、北美等发达市场,进行适应性改进,性能全面提升,排放标准达到欧洲最新的StageⅤ阶段,市场认可度高。

  ④ SCC40000A型4000吨履带起重机:目前全球起重能力最强的履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重载荷4000吨,最大额定起重力矩90000吨米,可广泛应用于石化、煤化工、海洋工程、核电、风电等行业。

  ⑤五桥67米泵车:最大混凝土排量180m3/h,最大泵送压力13Mpa;可360°无死角水平布料;行业首创铸造节能集成阀组,搭载手机客户APP、数字油缸、油耗管理系统,引领泵车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⑥应急装备:推出AP40城市主战消防车、奔驰四代底盘38米/48米高喷消防车、JP21举高喷射消防车、国六重型抢险救援消防车等消防设备。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根据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销售费用中部分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同时根据预收账款中的销售货款及税费,分别增加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对首次执行上述新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合并报表调增期初合同负债1,133,588千元,调增其他流动负债147,366千元,调减预收款项1,280,954千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年度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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