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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官方注册:“博客风波”惊醒凯雷美梦 向文波做客谈并购

来源:杏彩官方注册平台 作者:杏彩官方注册地址 时间 : 2024-12-23 11:32:41 浏览量 : 1

  编者按:始于2003年徐工科技收购案至今未果,近日,三一重工执行总裁向文波表示,三一愿意全盘接受凯雷方案,并加价30%甚至更高价钱购买徐工。并在他的博客中炮轰:徐工并购是一个美丽谎言!究竟三一、凯雷谁能收购徐工?当地政府态度如何?战略产业发展主导权究竟应该落在谁的手中?这一系列问题引发社会各界诸多争议。

  搜狐证券6月19日特约三一重工执行总裁向文波、外资并购专家、机械行业分析师做客搜狐,与广大网友一同探讨徐工并购案。以下是精实录回放: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到场嘉宾有三一重工执行总裁向文波先生,和君创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李肃先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身律师钱卫清先生,中信证券研究部从事机械行业吴健先生。

  主持人:开门见山,向总在博客里说,凯雷收购徐工案是“”,这引起了轩然大波,目前媒体和外界也众说纷纭,今天请各位来,希望能就此事作系统地梳理,以便读者有更清晰的了解。据了解,三一在2003年年底曾与徐工谈过改制问题,但是落选出局了,原因是什么?向总能否详细的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形?当时三一是否具备足够的实力并且有诚意呢?

  向文波: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徐工这个企业的改制,有几个关键时间点,2003年5月份,三一访问了徐工王民董事长,2005年8月,三一董事长和公司一些企业负责人,专门从长沙租了一个商务机,来到徐工王民交流,就是表达了想参与徐工改制的愿望,当时我觉得徐工的领导态度来看,他们还是很欢迎,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非常愉快的饭,进行了非常好的会谈,也互相交流了我们互相合作的好处。之后我们很快成立了一个项目组。不久我们向徐工有关方面递交了我们一个参与意向书,但是我们没有得到徐工任何正式的回应。所以从实质上来讲,就没有参与徐工改制的工作。这个问题你们最好采访徐工有关方面的领导。他们自己澄清了,是收到了,认为三一的购价很高。我们提出参与的意向,然后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然后在这方面进行一个合理的方案,这是一个出价和要价谈判的结果,就从我们现在已经掌握的和披露的结果来讲,应该也不是最低的。

  首先,出价多少要跟买多少结合起来。徐工并购的改制方案最初是多家参与的方案,不是85%独家绝对控股的方案!也就是说,三一的出价不是买85%股权!

  其次,从商务谈判角度来讲,任何一项交易都会有一个出价和要价的过程。我想,凯雷收购徐工肯定也不是一次性报价,必定也是一个复杂谈判过程的结果。以出价太低而拒绝三一,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不成立的。

  另外,我反对徐工提出的三一不具备收购徐工的理由。第一,徐工认为我们之间有文化差异,这是不是企业并购当中应该讨论的重要因素,我们暂时不考虑。徐工毕竟还是属于中部的企业,我们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双方的差异我想怎么也不可能比与美国企业的文化差异大。第二,三一和徐工同属机械制造行业,都是必须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所以我们两家文化之间必定是有共性的东西。第三,徐工认为三一掏不出这个钱。从法律合同上来讲,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规范双方行为,是不应该有这种顾虑的。我们可以付定金来保证我们的履约,

  如果不履约我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是合同法,如果你根本不跟我交易,不跟我谈,这难道不是你的主观?徐工曾扬言,徐工卖给谁也不卖给我三一,我认为这是说不过去的,也是不能够接受的,我所要介绍的大致就是这些。

  向文波:为什么我现在来谈这个问题,实际上有几个大的背景:一是出于现在我们国家缺乏产品安全意识,因为一系列的教训引起了我们政府和老百姓的关注,有关产业的安全问题,这是一个。另外是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认为是作为我们中国人,或者是一个企业界的负责人对这些问题的一些思考,比如说我们的海尔在美国收购美国的家用电器公司,我们的中石油,收购美国的石油公司,美国国会是否决了,说是影响了他的产业安全。美国政府有如此强的安全意识和产业意识,我们中国人,是不是应该想一想这些事?

  第二,西方国家现在对中国技术封锁,武器禁运,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解决,我想中国要成为创新性的国家,要完成产品制造的转变,我们要依靠谁?中国创新性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要靠我们自己,靠钱是买不回来的。

  第三,我们要搞全球化,全球化讲的就是产业比较优势,一个国家有没有资格参与全球化,首先要考虑这个国家有无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否则必将成为全球化的牺牲品。目前,南美在这方面差距越来越大,某种意义上,那些不发达国家是全球化的牺牲品。徐工所处的这个行业我很清楚,这是有优势的产业。现在很多国外的产品进不到中国的市场。我们这个产业是拥有足够竞争力,这是未来中国提升全球竞争力的本钱,从这个角度来讲,并购是正确的,我认为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是不可缺少的。另外一方面,中国经济现在是高度依赖于对外出口,外贸程度已经达到很高,这里面为主体的优势就是外资企业,最多占60%。绝大部分是由外资企业实现的,那就是某种意义上中国的企业并不能成为中国经济的主体,我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和安全角度来讲,这些都是必须引起注意的。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国家,外资企业占有如此高的比重。

  我们应该怎么样看待和管理我们国家战略产业?为什么要谈徐工,因为他是一个装备行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行业,是一个战略产业。徐工是这个行业的龙头企业,徐工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中国机械行业几十年间的成就,在这里面成就了很多技术,某种意义上,也是我们这个行业创新的一个基础和平台,基于我对这个行业了解,所以我认为徐工不应该被外资并购。

  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徐工不应该被贱卖。徐工科技并非徐工的核心资产,徐工的核心资产是徐工机械,徐工科技的营业额,只有徐工集团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徐工是被低估的。此外,就徐工和凯雷签订的对赌协议所释放的内容来看,是被低估的。刚才我讲了这个顺序。如果徐工达到8-10个亿的线万美元,假设经营业绩是真实的,大家可以推算一下,具有如此实力的企业他的注资是多少,假设一种可能这个东西是不可能达到的,我就怀疑,你为什么要用徐工这么一个概念来讽刺这个收购概念。这是我谈徐工的一个缘由。

  主持人:向总基本上向我们描述了整个并购案的过程,首先请钱律师谈一下,徐工并购的程序是否公正,徐工以出价过低将三一排除出局,是否是一种显失公平的行为?

  钱卫清:刚才向总谈了这个整体的背景情况,据我们了解,凯雷收购徐工,整个过程基本上是符合法律的要求的。我们知道国有企业改革可以采取多种不同的模式,可以向民营企业转让,也可以向国外的投资者,或者战略投资者转让,都是从模式来看,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定价、资产评估,包括一些审批,从程序来看,现在我们没有发现徐工在这个过程中有什么其他的违法行为,或者有什么投资低估的行为。或者整个转让过程有什么其他的交易,或者其他的一些行为。作为国有企业改革来说,主要涉及到这些问题,首先就是企业的改制是不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国资委或者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批,他应该制订相应的改制方案,在这个方案里面有涉及到对职工的安置,以及涉及到对整个资产的评估,对资产转让的处置,这些问题解决完了以后,才进入寻求投资人,在寻求投资的过程中,要有一个公平、透明的一种程序。我们判断徐工进行改制和转让国有的股份只要履行了这些手续,就应该是进行了有效的评估。这些手续履行完了以后,一般我们就认为这个程序是合法的。

  具体的情况我们还不是特别了解,这里面有没有向总说的高资低估的问题,贱卖的问题,这个现在还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涉及到国有资产这种评估是不是合理,以什么样的标准,是以净资产来定这个市场价格,还是对整个企业价值的判断,以及整个行业里面,未来发展的前途,或者在产业结构中所处于的地位等等,是一个技术性非常强的问题。我觉得徐工在整个改制过程中,他不应该排斥民营企业,现在我们还不能够认为他确实是排斥了三一,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它会始终把民企排斥在外。

  向总刚才说的这种情况我表示理解,在同一个产业的背景下,三一和徐工有共同的市场占有率,或者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的东西。如果作为民营企业来参与的话,可能对整合资源更加有利。民营企业跟外资的竞购资格该是平等的,双方都有这样一个机会,我们判断一个收购行为也好,转让改制行为也好,都有一个法律的标准。可以按照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是不是履行了相关的手续,是不是解决了债权债务的问题,是不是解决了职工的安置问题,整个审批的过程是不是公平,这些都是具体的技术性的问题。目前徐工应不应该转卖,或者是该不该转卖给美国的公司,这需要相关部门作出判断,国内的法律对如何保护国家的产业安全,这方面还缺少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这里面还是有一些漏洞的。

  原来的外商投资中国有一个准入的标准,这个标准从技术层面上,而不是从刚才向总所说的,涉及国家的产业安全,涉及到战略问题,这个国家还没有有关方面的规定,允许哪些企业进入,允不允许一些基金,包括一些私募基金进入,而且这些产业里面,包括整个国家的布局,哪些是可以进入市场竞争的,可以进入市场转卖,哪些行业是需要限制的,这些都需要界定的。

  徐工改制应该是没有疑问的,这也是经过多方面论证,也是一个战略性的选择,至于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很多的法律问题,目前对这一块还是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国资委颁订的要求,都是要求比较明确的。但是没有法律规定涉及到向总提出的国家的产业安全。这个该怎么判断?按照什么程序来判断?由哪个部门来认定?按照什么程序来认定?有什么样的判断标准?目前没有法律规定。

  向文波:我认为国家真是有产业权,产业交易法。我个人认为,徐工这个交易在产业上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我是没有提出过这个概念的,从国家这个角度,因为徐工这个案子已经报给有关部门的批准,国家应该会从产业安全和国家战略的高度去考虑这个问题。

  向文波:这个程序合法,但是具体操作的过程是不是公平合理?他有一个定价程序,他在一个星期之内,有一个定价,这么大一个交易案你给人家两天、三天的时间,你根本不给人发出声音的时间,人家怎么报价,这就是我们讲的公平和合理性的问题。再一个讲具体操作时间,比如资产的问题,比如市场价格的问题,这些问题我觉得讨论的基础很大。这些问题有些可能不合适,有些可能是违背常理,有些可能深究下去是违法,但是法律上是讲究证据的,我们就说他违背常理,或者我们说他不合常规,是这个概念。回过头来讲,就算徐工的交易合法,也不能说他没问题。

  钱卫清:现在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看法,制定一些不同的政策,国有的资产是不是进行了有效的评估,这个品牌是不是体现出来了,这些最终是需要法律标准。法律上没有什么问题,具体情理上是不是公平有待商榷。

  向文波:钱律师说的这个是对的。你不能说这个东西准不准确,但是我做这个事情出来,会有人关注、去判断,并不直接影响徐工案,但是可以提供一些参考。

  向文波:钱律师说的这个可能对,也可能不对,就是基于一个行业的企业家,或者经营者,就是对我自身产业的了解,可以给有关部门参考。是这个意思。

  吴健:向总讲了好多关于这方面的,其实很多产业都和国家战略有关,但是同时要照顾道德声誉和安全上的发展,有这么一个争论也是必要的。我主要还是讲一些关于徐工这几年的发展,因为做这个行业的研究,相对要熟一些。徐工多少年来一直中国工程机械的第一位,规模排名第一。这几年应该说发展速度不快,如果单从这几年的增长速度来看,这几年像中联、三一,这样的企业速度都要快一些,再说整个公司的经营的效益,作为一般的投资者,都只了解到徐工科技,因为他是上市公司,但徐工科技应该说不能完全代表徐工的经营业绩。徐工科技的产品是装载机和压路机,这两种机械应当是属于徐工的中低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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